詳細說明
房山區吳店集中供熱工程脫硝系統工程
項目單位:北京市房山區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
招標代理機構:北京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房山區吳店集中供熱工程,已經由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北京國際招標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區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的委托擬對房山區吳店集中供熱工程脫硝系統工程進行公開招標,誠邀具備資格條件的投標人參與該項目的投標報名。
一、工程概況
項目名稱:房山區吳店集中供熱工程脫硝系統工程
項目地址:北京市房山區良鄉
招標形式:國內公開招標
招標人:北京市房山區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房山區良鄉拱辰北大街11號
招標代理機構:北京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資金來源:政府投資
建設規模:5臺70MW燃煤熱水鍋爐
二、招標內容及范圍(具體以招標文件為準):
5臺70MW鏈條爐排燃煤熱水鍋爐配套的脫硝系統工程。包括系統的設計、制作、采購、集成、安裝調試、系統聯合試運行、培訓等技術服務。
三、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具備政府有權機關核發的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年檢連續、合格、有效;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核發的環境工程(廢氣)專項工程設計證書(乙級或以上)及建設主管部門核準的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且注冊資本金不小于1000萬元;
3、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投標人在近三年來(2007.6.1-2010.5.31)內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5、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人應當遵從以下要求和規定:
(1)聯合體各方應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2)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工程中投標;
(3)聯合體組成后不再有任何變化;
(4)聯合體各方應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
(5)具有環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聯合體成員注冊資金不小于1000萬元,其他成員注冊資金不限;
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當以聯合體各方或者聯合體中牽頭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以聯合體中牽頭人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
除另有規定或說明外,本招標文件中“投標人”一詞亦指聯合體各成員。
四、投標人報名的時間、地點:
時間:2010年9月13日至2010年9月17日;每日9:30~16:00(節假日除外)
地點:北京市東城區朝內北小街71號304房間
項目聯系人: 崔健、王萍萍、祝錫赟
聯系電話: 010-64067707 傳真: 010-64062552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單位不給予經濟補償。
五、報名時攜帶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工程設計資質證書》、《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聯合體協議(如聯合體投標)的原件及復印件;
(2)報名人應攜帶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以上遞交資料的復印件須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