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2.1工程范圍”修正為: ...........
工程內容:工程設計、制造以及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點的相關運輸、安裝、調試及伴隨服務等。
2、原“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1.1”修訂為: ...........
3、原“23.1.1:修訂為:.............。
詳細說明
1×90t/h循環流化床鍋爐電袋復合除塵器及鈉-鈣雙堿濕法脫硫總承包工程招標補遺公告
1、原“2.1工程范圍”修正為:
2.1工程范圍
名稱 數量(套) 具體要求煙氣除塵脫硫工程(EPC) 1 參數要求:鍋爐煙氣量:230000m3/h(最大);煙氣溫度:140℃:鍋爐煙塵濃度:60g/Nm3; 要求:煙塵排放濃度≤50mg/Nm3;SO2排放濃度:≤200mg/Nm3
供貨范圍:(1)脫硫:本項目90T/h循環流化床鍋爐煙氣脫硫方式為濕法脫硫,采取除土建以外的交鑰匙承包方式,從引風機出口開始至煙囪混凝土引風道接口止;(2)除塵:除塵器入口開始至引風機入口法蘭止。
工程內容:工程設計、制造以及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點的相關運輸、安裝、調試及伴隨服務等。
2、原“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1.1”修訂為:
投標報價:EPC包干總費用
含工程設計、制造、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點的相關運輸費、保險費和伴隨服務費及制作安裝費用(包含安全文明施工專項費、技術服務費等)
3、原“23.1.1:修訂為:招標機構將按照有關規定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由有關技術、經濟方面專家共七人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