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名稱:科技產業園(智能電谷)標準化廠房建設
項目概況:本項目占地面積172畝,總建筑面積170000㎡,建設內容為16棟標準廠房(4棟4層、3棟1層、8棟3層、1棟2層)及配電房、污水處理設施、綠化等相關配套設施,規劃方案中建筑物均為生產廠房,不涉及行政辦公、研發中心、宿舍食堂等生產輔助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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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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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名稱: 無為縣高溝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 新建
聯系人: 周永志
聯系方式: 15956053975
《無為高溝開發區科技產業園(智能電谷)標準化廠房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前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 無為高溝開發區科技產業園(智能電谷)標準化廠房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的嚴肅性、公正性及公眾知情權,現將該項目環評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股室:行政審批股
電話:0553-6325504,傳真:0553-6326114
通訊地址:無為縣無城鎮幸福路環保局
郵編:238300
1.項目名稱:無為高溝開發區科技產業園(智能電谷)標準化廠房建設
2.建設地點:無為縣高溝經濟開發區科技產業園區
3.建設單位:無為縣高溝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4.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廣州環境保護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
5.項目概況:本項目位于高溝經濟開發區科技產業園區,東至溝渠及農田,南至隆興洲大道,西至農田,北至水塘。占地面積172畝,總建筑面積170000㎡,建設內容為16棟標準廠房(4棟4層、3棟1層、8棟3層、1棟2層)及配電房、污水處理設施、綠化等相關配套設施,規劃方案中建筑物均為生產廠房,不涉及行政辦公、研發中心、宿舍食堂等生產輔助設施。
6.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1)施工期產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施工廢水;施工設備及施工車輛排放的廢氣,施工及運輸、裝卸時產生的粉塵;施工機械噪聲;建筑施工垃圾和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營運期,標準廠房本身無廢氣排放,僅污水站少量臭氣排放,但入駐企業可能產生廢氣、廢水、噪聲、一般工業固廢及危險廢物等污染物;(2)為了減少施工期廢氣對周圍環境空氣的影響,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及物料堆場采取灑水降塵和篷布覆蓋、設置圍檔,加強車輛管理,減少運輸車輛怠速,裝修階段使用環保油漆,在裝修完成后三個月內企業不要直接入駐并加強室內通風,保持室內氣流暢通等,以便有效地降低施工廢氣對周圍環境空氣的影響。污水站要加強綠化和管理,減輕臭氣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標準廠房在建設時,首先應考慮為以后入駐企業生產廢氣預留管道位置,企業入駐標準廠房后,產生的各種廢氣污染物必須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處理后達標排放;(3)施工區修建臨時工棚與旱廁,在場地內設置廢水收集池,將施工人員的洗手、洗臉用水收集后用于場地內灑水,旱廁及時清理,用于附近農田灌溉,不外排。項目施工完成后,將臨時廢水收集池和旱廁進行平填、覆蓋后綠化,通過有效措施減少施工廢水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高溝開發區污水廠建成、管網接通后,污水經預處理達到接管標準后排入園區管網進入污水廠深度處理后達標排放;(4)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將依法做好施工工地的噪聲防治工作,不得在夜間(22:00-6:00)進行產生強噪聲污染、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建筑施工作業。若因施工工藝需要等原因確需連續施工的,必須提前7日持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施工。入駐企業在進駐前首先考慮通過合理布局減少噪聲對環境的影響,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進行基礎減震,隔離操作等措施,對噪聲進行屏蔽、消聲、隔聲,并利用廠界四周空地種植植喬、灌木等植被進一步減少噪聲對環境的影響;(5)對于施工期間產生的各種建筑垃圾,將按照市容環衛、環保和建筑業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置,及時將固廢運到當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處置地點妥善處置。施工人員生活垃圾和污水站污泥統一收集后由當地環衛部門及時清運處理。按照《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要求,對危險廢物將設置專門貯存場所,由專人送危廢處理中心處理,并嚴格按照危險固廢的管理條款規定進行登記、交接和轉移;(6)本項目廠區入駐企業,應根據相關規劃及環保法律法規對其種類進行一定的限制,優先引入輕污染的智能電網類企業,并要求企業按照環保法律履行環評等手續,達到相關要求后方能進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