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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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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項目基本信息
企業基本信息
建設單位名稱: | 新疆新鋁鋁業有限公司 | 建設單位代碼類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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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機構代碼: | 91652300564362736Q | 建設單位法人: | 林樹營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孫謝光 | 建設單位所在行政區劃: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昌吉市 |
建設單位詳細地址: | 新疆昌吉州昌吉高新技術開發區科技大道30號 |
建設項目基本信息
項目名稱: | 燃氣蒸汽鍋爐項目 | 項目代碼: | 2301-652312-04-01-244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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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類型: | 建設性質: | ||
行業類別(分類管理名錄): | 2021版本:091-熱力生產和供應工程(包括建設單位自建自用的供熱工程) | 行業類別(國民經濟代碼): | D4430-熱力生產和供應 |
工程性質: | 建設地點: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昌吉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昌吉市 | |
中心坐標: | 經度:87.043333 緯度: 44.100833 | 環評文件審批機關: | 昌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生態環境局 |
環評文件類型: | 環評批復時間: | 2024-01-22 | |
環評審批文號: | 昌高環發〔2023〕45號 | 本工程排污許可證編號: | 91652300564362736Q001X |
排污許可批準時間: | 2020-06-28 | 項目實際總投資(萬元): | 143 |
項目實際環保投資(萬元): | 15 | 運營單位名稱: | 新疆新鋁鋁業有限公司 |
運營單位組織機構代碼: | 91652300564362736Q | 驗收監測(調查)報告編制機構名稱: | 新疆昌環環保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
驗收監測(調查)報告編制機構代碼: | 91652301MA7KA1C79J | 驗收監測單位: | 新疆齊新環境服務有限公司 |
驗收監測單位組織機構代碼: | 91659030MABKXTWY6K | 竣工時間: | 2023-10-18 |
調試起始時間: | 調試結束時間: | ||
驗收報告公開起始時間: | 2025-05-01 | 驗收報告公開結束時間: | 2025-06-01 |
驗收報告公開形式: | 驗收報告公開載體: | 全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環境保護驗收平臺 |
2、工程變動信息
項目性質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一)水污染防治設施。運營期本項目鍋爐排污水和軟水制備廢水為凈下水,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中NH-N最高允許值中B級標準45mg/m3排入市政管網,最后進入高新區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運營期本項目1臺2t/h燃氣蒸汽鍋爐燃料為天然氣。燃燒產生的廢氣中SO、顆粒物排放濃度需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中燃氣鍋爐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SOz:50mg/m3,顆粒物:20mg/m3);鍋爐均安裝低氮燃燒器,NOx經低氮燃燒器處理后排放濃度按照高新區清潔能源替代工作要求低于30mg/m3限值。 (三)噪聲污染防治設施。運營期本項目產生的噪聲經減振降噪措施后,廠界需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四)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運營期本項目產生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廢離子交換樹脂,由廠家更換帶走,不在廠內儲存。 (五)本項目為區域內燃煤鍋爐淘汰后清潔能源替代項目。本項目總量控制指標為:顆粒物:0.032t/a;SO:0.024t/a;NOx:0.19t/a;顆粒物從新疆博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露天堆場全封閉無組織治理中落實;SO從昌吉市遠疆金冠食品有限公司拆除燃煤鍋爐中落實;NOx從昌吉州銳通木業有限公司7MW燃氣導熱油爐低氮改造中落實。 | 實際建設情況: | 1座249.9m2的鍋爐房,1座12m2軟化水處理室,1座12m2冷凝水回收室,1座10.5m2配電室,1座10m2備用柴油發電機室;購置安裝1臺2t/h燃氣蒸汽鍋爐,型號為WNS2-1.25-Q(包含鍋爐主機、燃氣燃燒器、軟化水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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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動情況及原因: | 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文件《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第8條,及《關于印發環評管理中部分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2015】52號)。界定本項目的變動不屬于重大變動,符合相關政策要求。 | 是否屬于重大變動: | |
是否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文件: |
規模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一)水污染防治設施。運營期本項目鍋爐排污水和軟水制備廢水為凈下水,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中NH-N最高允許值中B級標準45mg/m3排入市政管網,最后進入高新區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運營期本項目1臺2t/h燃氣蒸汽鍋爐燃料為天然氣。燃燒產生的廢氣中SO、顆粒物排放濃度需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中燃氣鍋爐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SOz:50mg/m3,顆粒物:20mg/m3);鍋爐均安裝低氮燃燒器,NOx經低氮燃燒器處理后排放濃度按照高新區清潔能源替代工作要求低于30mg/m3限值。 (三)噪聲污染防治設施。運營期本項目產生的噪聲經減振降噪措施后,廠界需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四)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運營期本項目產生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廢離子交換樹脂,由廠家更換帶走,不在廠內儲存。 (五)本項目為區域內燃煤鍋爐淘汰后清潔能源替代項目。本項目總量控制指標為:顆粒物:0.032t/a;SO:0.024t/a;NOx:0.19t/a;顆粒物從新疆博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露天堆場全封閉無組織治理中落實;SO從昌吉市遠疆金冠食品有限公司拆除燃煤鍋爐中落實;NOx從昌吉州銳通木業有限公司7MW燃氣導熱油爐低氮改造中落實。 | 實際建設情況: | 1座249.9m2的鍋爐房,1座12m2軟化水處理室,1座12m2冷凝水回收室,1座10.5m2配電室,1座10m2備用柴油發電機室;購置安裝1臺2t/h燃氣蒸汽鍋爐,型號為WNS2-1.25-Q(包含鍋爐主機、燃氣燃燒器、軟化水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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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動情況及原因: | 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文件《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第8條,及《關于印發環評管理中部分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2015】52號)。界定本項目的變動不屬于重大變動,符合相關政策要求。 | 是否屬于重大變動: | |
是否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文件: |
生產工藝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一)水污染防治設施。運營期本項目鍋爐排污水和軟水制備廢水為凈下水,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中NH-N最高允許值中B級標準45mg/m3排入市政管網,最后進入高新區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運營期本項目1臺2t/h燃氣蒸汽鍋爐燃料為天然氣。燃燒產生的廢氣中SO、顆粒物排放濃度需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中燃氣鍋爐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SOz:50mg/m3,顆粒物:20mg/m3);鍋爐均安裝低氮燃燒器,NOx經低氮燃燒器處理后排放濃度按照高新區清潔能源替代工作要求低于30mg/m3限值。 (三)噪聲污染防治設施。運營期本項目產生的噪聲經減振降噪措施后,廠界需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四)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運營期本項目產生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廢離子交換樹脂,由廠家更換帶走,不在廠內儲存。 (五)本項目為區域內燃煤鍋爐淘汰后清潔能源替代項目。本項目總量控制指標為:顆粒物:0.032t/a;SO:0.024t/a;NOx:0.19t/a;顆粒物從新疆博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露天堆場全封閉無組織治理中落實;SO從昌吉市遠疆金冠食品有限公司拆除燃煤鍋爐中落實;NOx從昌吉州銳通木業有限公司7MW燃氣導熱油爐低氮改造中落實。 | 實際建設情況: | 1座249.9m2的鍋爐房,1座12m2軟化水處理室,1座12m2冷凝水回收室,1座10.5m2配電室,1座10m2備用柴油發電機室;購置安裝1臺2t/h燃氣蒸汽鍋爐,型號為WNS2-1.25-Q(包含鍋爐主機、燃氣燃燒器、軟化水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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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動情況及原因: | 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文件《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第8條,及《關于印發環評管理中部分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2015】52號)。界定本項目的變動不屬于重大變動,符合相關政策要求。 | 是否屬于重大變動: | |
是否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文件: |
環保設施或環保措施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采用清潔能源天然氣為燃料,1臺2t/h燃氣蒸汽鍋爐采用超低氮鍋爐,使用低氮燃燒技術控制氮氧化物產生量,廢氣通過1根8m高煙囪排放 | 實際建設情況: | 鍋爐安裝低氮燃燒器通過1根8m高煙囪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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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動情況及原因: | 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文件《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第8條,及《關于印發環評管理中部分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2015】52號)。界定本項目的變動不屬于重大變動,符合相關政策要求。 | 是否屬于重大變動: | |
是否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文件: |
其他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一)水污染防治設施。運營期本項目鍋爐排污水和軟水制備廢水為凈下水,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中NH-N最高允許值中B級標準45mg/m3排入市政管網,最后進入高新區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運營期本項目1臺2t/h燃氣蒸汽鍋爐燃料為天然氣。燃燒產生的廢氣中SO、顆粒物排放濃度需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中燃氣鍋爐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SOz:50mg/m3,顆粒物:20mg/m3);鍋爐均安裝低氮燃燒器,NOx經低氮燃燒器處理后排放濃度按照高新區清潔能源替代工作要求低于30mg/m3限值。 (三)噪聲污染防治設施。運營期本項目產生的噪聲經減振降噪措施后,廠界需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四)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運營期本項目產生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廢離子交換樹脂,由廠家更換帶走,不在廠內儲存。 (五)本項目為區域內燃煤鍋爐淘汰后清潔能源替代項目。本項目總量控制指標為:顆粒物:0.032t/a;SO:0.024t/a;NOx:0.19t/a;顆粒物從新疆博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露天堆場全封閉無組織治理中落實;SO從昌吉市遠疆金冠食品有限公司拆除燃煤鍋爐中落實;NOx從昌吉州銳通木業有限公司7MW燃氣導熱油爐低氮改造中落實。 | 實際建設情況: | 1座249.9m2的鍋爐房,1座12m2軟化水處理室,1座12m2冷凝水回收室,1座10.5m2配電室,1座10m2備用柴油發電機室;購置安裝1臺2t/h燃氣蒸汽鍋爐,型號為WNS2-1.25-Q(包含鍋爐主機、燃氣燃燒器、軟化水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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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動情況及原因: | 燃煤鍋爐更換為燃氣鍋爐 | 是否屬于重大變動: | |
是否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文件: |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 現有工程(已建成的) | 本工程(本期建設的) | 總體工程 | 總體工程(現有工程+本工程) | 排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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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排放量 | 實際排放量 | 許可排放量 | “以新帶老”削減量 | 區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減量 | 實際排放總量 | 排放增減量 | |||
廢水 | 水量 (萬噸/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COD(噸/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氨氮(噸/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總磷(噸/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總氮(噸/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廢氣 | 氣量 (萬立方米/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氧化硫(噸/年) | 0 | 0.0001 | 0 | 0 | 0 | 0 | 0 | / | |
氮氧化物(噸/年) | 0 | 0.01 | 0 | 0 | 0 | 0.01 | 0.01 | / | |
顆粒物(噸/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揮發性有機物(噸/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表1 水污染治理設施
序號 | 設施名稱 | 執行標準 | 實際建設情況 | 監測情況 | 達標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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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軟水制備系統 | 《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 | 軟水制備系統廢水和鍋爐排污水直接排入園區污水管網 | 與環評一致 |
表2 大氣污染治理設施
序號 | 設施名稱 | 執行標準 | 實際建設情況 | 監測情況 | 達標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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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超低氮鍋爐 |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 | 低氮燃燒技術+8m排氣筒 | 與環評一致 |
表3 噪聲治理設施
序號 | 設施名稱 | 執行標準 | 實際建設情況 | 監測情況 | 達標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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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噪聲設備,鍋爐房隔聲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 低噪聲設備,鍋爐房隔聲 | 與環評一致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設施
序號 |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驗收階段落實情況 | 是否落實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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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軟水制備系統廢水、鍋爐排污水廢水直接排入園區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 | 鍋爐排污水、軟水制備系統廢水排入園區污水管網 |
表5 固廢治理設施
序號 |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驗收階段落實情況 | 是否落實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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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廢離子交換樹脂由廠家更換帶走,不在廠內儲存 | 廢離子交換樹脂由廠家更換帶走,不在廠內儲存 |
表6 生態保護設施
序號 |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驗收階段落實情況 | 是否落實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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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風險設施
序號 |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驗收階段落實情況 | 是否落實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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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環境保護對策措施落實情況
依托工程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均未體現依托工程 | 驗收階段落實情況: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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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實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 |
環保搬遷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均未體現環保搬遷 | 驗收階段落實情況: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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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實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 |
區域削減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均未體現區域消減 | 驗收階段落實情況: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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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實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 |
生態恢復、補償或管理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均未體現生態恢復等 | 驗收階段落實情況: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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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實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 |
功能置換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均未體現功能置換 | 驗收階段落實情況: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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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實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 |
其他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無 | 驗收階段落實情況: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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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實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 / |
6、工程建設對項目周邊環境的影響
地表水是否達到驗收執行標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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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是否達到驗收執行標準: | / |
環境空氣是否達到驗收執行標準: | / |
土壤是否達到驗收執行標準: | / |
海水是否達到驗收執行標準: | / |
敏感點噪聲是否達到驗收執行標準: | / |
7、驗收結論
序號 |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請核實該項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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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要求建設或落實環境保護設施,或者環境保護設施未能與主體工程同時投產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或者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控制要求 |
3 |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經批準后,該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建設單位未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未經批準 |
4 | 建設過程中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態破壞未恢復 |
5 | 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建設項目,無證排污或不按證排污 |
6 | 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環境保護設施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能力不能滿足主體工程需要 |
7 | 建設單位因該建設項目違反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受到處罰,被責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驗收報告的基礎資料數據明顯不實,內容存在重大缺項、遺漏,或者驗收結論不明確、不合理 |
9 | 其他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不得通過環境保護驗收 |
不存在上述情況 | |
驗收結論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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