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印發了《河北省城鎮面貌三年大變樣環保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該計劃對城鎮空氣質量、水環境質量等目標做出了明確要求,到2010年年底,河北省11個設區市的城市空氣質量必須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100%達標,令市民鬧心的城市中心區的重污染企業完成搬遷改造。
到2010年底,河北所有縣級城市城區內居民炊事、餐飲服務業爐灶以及機關和企事業炊事爐灶禁止燃用原煤,推廣使用電、天然氣、煤氣、液化石油氣等清潔能源或固硫型煤。行動計劃》還提出,各市城市集中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取締分散燃煤供熱鍋爐。到2010年,石家莊、保定、秦皇島、唐山、邯鄲等5個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城市的集中供熱率要達到75%以上,其他設區城市不低于60%,縣級城市集中供熱率不低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