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修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管理和特種設備事故分級調查制成為新《條例》的主要亮點。鼓勵特種設備節能技術研發,我國特種設備實施節能減排的空間巨大。據統計,2007年全國耗煤25.8億噸,其中鍋爐耗煤22億噸,約占85.3%;同時,換熱壓力容器、電梯等特種設備也存在有較大的節能空間。
為滿足特種設備節能減排工作的實際需要,新《條例》在特種設備設計、制造、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增加了有關特種設備節能管理的規定。包括: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國家鼓勵特種設備節能技術的研究、開發、示范和推廣,促進特種設備節能技術創新和應用,明確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保證必要的安全和節能投入;強化特種設備能效管理,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應對其生產的特種設備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標負責,不得生產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加強對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和日常安全監察。
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可越級上報,考慮到特種設備事故預防和調查處理的專業性及其與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差異,新《條例》還專門增設了特種設備事故預防和調查處理的相關章節。特別指出,根據特種設備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中斷運行時間和受事故影響人數等情況,特種設備事故共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個級別。 為完善事故報告制度,新《條例》規定縣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接到事故報告,應當盡快核實有關情況,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報告,并逐級上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新《條例》還明確了事故調查主體。其中,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較大事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行使的部分行政許可權將下放給省、自治區、直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并鼓勵建立特種設備責任保險制度,以提高事故賠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