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2000年,重慶市對主城核心區域內的2653臺燃煤設施實施了清潔能源改造工程,主城空氣質量好于二級的天數從2000年的187天提高到2008年的297天。但空氣中二氧化硫和可吸入微粒濃度仍然超過相應功能區環境質量標準,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只完成了“十一五”目標任務的54.6%。
為此,重慶市決定從今年起到2010年,完成主城區現有745臺燃煤設施(包括鍋爐、窯爐、大灶和茶水爐)進行改造,對納入天然氣管網安裝計劃的,改燒天然氣或瓦斯氣,對未納入的管網安裝條件的改燒其他清潔能源。政府將對納入改造范圍的設施進行補助,其中主城區一些餐館、小型工廠等所用的320臺大灶和82臺茶水爐每臺改造補助1萬元。
在清潔能源改造工程完成之后,主城各區政府將創建無煤區,在無煤區范圍內將禁止銷售和使用燃煤,禁止新建燃煤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