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冬季鍋爐供暖污染物排放是蘭州市冬季大氣污染的主要原因。為進一步加強鍋爐大氣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改善蘭州市大氣環境質量,市環保局與省鍋爐壓力容器檢驗研究中心負責起草編制的《蘭州市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已于8月11日起,經省政府同意開始正式實施。
據介紹,近年來蘭州市加大了對燃煤鍋爐污染的控制和治理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本市的環境空氣質量,但環境空氣中粉塵和二氧化硫的污染依然嚴重,因此必須更加嚴格地控制和削減鍋爐污染物的排放。根據本市目前鍋爐總體的煙塵排放濃度及排放總量狀況,通過環境監測數據統計計算,若本市全部鍋爐采用新的煙塵排放濃度限值,一個冬季采暖期煙塵排放量在與2008年執行國標時達標率相同的條件下將減少3000噸左右,占我市全年煙塵排放量(1.95萬噸)的15.38%。
據負責人稱,標準執行后,必然將推進本市各燃煤鍋爐使用單位積極開展高效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另一方面,隨著天然氣等清潔能源供應能力的提高,熱電聯產等基礎設施的建設,為我市改善供熱能源結構創造了良好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