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環境保護局2011年度冬季控制大氣污染工作方案
制發機關: 青島市 > 市政府工作部門 > 市環保局
成文日期: 2011-12-01
編 號: 青環辦發[2011]51號 索引號: 00511846201020020110088
標 題: 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關于印發2011年度冬季控制大氣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監察支隊、監測中心站、監控中心、各市環保局:
為有效控制冬季大氣污染,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現將《青島市環境保護局2011年度冬季控制大氣污染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青島市環境保護局2011年度冬季控制大氣污染工作方案
為控制我市冬季大氣污染,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冬季燃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機動車排氣污染整治取得積極進展,建筑施工、市政建設揚塵污染治理取得明顯成效,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得到改善,在全省東部沿海四城市空氣質量年度考核中取得優秀等次。
二、實施時間
2011年11月10日——2012年4月15日。
三、工作內容
(一)各分局、五市環保局制定本轄區冬季控制燃煤污染工作計劃,組織對本轄區燃煤單位的全面排查。重點檢查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是否完善,燃煤含硫量是否達標、脫硫劑是否配備足量,在線監測設施是否完好。
(二)加強鍋爐點火期污染控制。加大現場檢查頻次,采取專人負責、現場監督的方法,徹底杜絕脫硫設施不正常啟運和鍋爐冒黑煙現象的發生。
(三)嚴格控制煤炭含硫量。各分局、五市環保局檢查督促轄區燃煤企業嚴格執行排污申報制度,對采購的每一批次煤炭必須及時申報,根據申報進煤情況,組織采樣監測。對達不到規定標準的煤炭,已燃用的立案處罰,未燃用的責令采取配置低硫煤和添加固硫劑等措施后方可燃用。
(四)加大工業企業、建筑施工、市政建設揚塵污染治理力度,完善全市揚塵污染防治檔案,確保對重點單位每旬檢查一次;對市區建筑工地全面開征揚塵排污費,以收促治。進一步密切與建設、城管、環衛等部門的聯系,推動拆遷施工、道路施工、建筑工地、道路清掃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五)加強污染防治設施的監管工作,從11月15日至4月15日每20天開展一次專項檢查,其中前15天各分局、五市環保局對本轄區全部燃煤單位、揚塵污染源進行檢查監測,后5天對超標燃煤單位進行復測,共開展七次專項檢查。在每次專項檢查期間,監察支隊、監測中心站組織三個檢查小組,對各分局、五市環保局檢查監測情況進行稽查抽測,重點對鍋爐總噸位20噸以上燃煤單位進行現場監察監測。
(六)嚴格執行脫硫設施停運報告制度。燃煤企業申請脫硫設施改造或檢修時,各分局、五市環保局應及時到現場核實必要性。對確需停運脫硫設施的,應監督其落實燃用低硫煤和添加固硫劑措施,確保達標排放,同時向監察支隊備案。對不能保證達標排放的,停運燃燒設施方可進行檢修改造。各分局、五市環保局要根據現場核查情況,合理確定改造或檢修工期,同時足額征收排污費。
(七)加強重點廢氣污染源的在線監控管理及現場監督監測。監測中心站加強對廢氣在線監控設備的運行管理和考核,提高在線監控設施運行質量,按時組織數據有效性審核,每半月至少對全市15%的國、省廢氣污染源現場監督監測一次。
(八)嚴格監測報告報送程序,及時通報超標污染源。監測中心站加強空氣自動監測數據監控分析,發現數據異常,及時核實并發布空氣污染源預警信息,每周編寫環境空氣質量現狀和變化趨勢周分析報告,每月編寫月度環境空氣質量分析報告。在保證監測數據質量的前提下,對監督監測出現超標的廢氣污染源,第一時間向監察支隊通報,超標三倍以上的廢氣污染源同時向市環保局報告。
(九)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嚴肅查處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污染物超標、超總量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從快予以處罰。
(十)聯合交警部門,調查研究轄區道路交通狀況,分析轄區各主要道路行駛車輛類型,在客貨運輸、工程施工、超市等車輛行駛較多的路段科學布置路查路段和點位,每月制定聯合路查計劃,組織開展路查工作。
(十一)加大對冒黑煙易發多發車輛的抽檢頻次和查處力度,通過停放地監督抽檢、聯合路查和黑煙車舉報等方式查處黑煙車,對查實的黑煙車實施跟蹤治理,確保治理效果;對經治理仍然超標的,依法進行處罰,撤銷其環保檢驗標志,并結合高污染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政策,鼓勵并督促其報廢。
(十二)更新黑煙車信息庫。結合日常監督抽檢、聯合路查、黑煙車舉報等,將查實的黑煙車及時錄入到黑煙車信息庫;將報廢的黑煙車及時從黑煙車信息庫刪除。
(十三)開展“黑煙車專項整治月”活動。各分局、五市環保局每周定點路查不少于2次,道路巡查不少于2次,重點加強對上路行駛冒黑煙車輛的監督管理,對違規車輛依法嚴厲查處。按照《山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的相關規定,對發現的外地黑煙車直接進行處罰。
四、工作要求
(一)冬季控制大氣污染工作(以下簡稱“冬控工作”)實行分工負責制,監察支隊成立冬控專項行動小組,負責全市燃煤、揚塵污染控制工作;監測中心站配合做好大氣污染源監督監測、例行監測工作;監控中心負責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工作;各分局、五市環保局負責組織開展本轄區冬控工作。
(二)各分局、各有關單位、五市環保局要高度重視冬控工作,進一步提高認識,完善措施,加強配合,緊密協作,做到責任到位、措施落實,切實把冬控工作抓緊抓好,抓出實效。
(三)各分局、各有關單位、五市環保局要通過報刊、電視、電臺和網絡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大氣污染的危害性、防治意義及對策措施,曝光環境違法行為,進一步提高全民對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重要性的認識,形成全社會積極參與冬控工作的良好氛圍。
(四)冬控期間,各分局、五市環保局要安排專人負責,于每月1日、16日前向冬控專項行動小組(聯系人:孫誠,電話:82893880,郵箱:sch@qepb.gov.cn)報送《冬季工作檢查情況統計表》(見附件),冬控專項行動小組每半月通報全市冬控工作情況,每月組織對各分局、五市環保局冬控工作稽查考核。
(五)各分局、五市環保局要在冬控工作結束后,認真進行梳理,總結取得成績,查找存在的不足,研究解決的措施,于2012年4月5日前將本單位冬控工作總結掛至市局OA“環保動態-空氣質量改善專欄”本單位欄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