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為進一步加強鍋爐使用管理,督促鍋爐使用單位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履行職責,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太原市質監局小店區分局將省質監局印發的“嚴格鍋爐使用管理規定告知書”發放到轄區內鍋爐使用單位負責人手中,要求他們認真閱讀“告知書”內容,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使用、管理鍋爐。
“告知書”從設備、安全附件、人員職責、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鍋爐使用單位需注意的20條事項,涵蓋了鍋爐安全使用的各主要方面,同時有針對性地提出鍋爐使用管理的“十嚴禁”和“十必須”,將鍋爐使用中重點注意的問題提示出來。
小店區質監分局在發放“告知書”的過程中,要求各鍋爐使用單位將“十嚴禁”和“十必須”內容制成公示牌張貼在鍋爐房的明顯位置,時刻警醒操作工人和管理人員加強鍋爐安全使用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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