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花蒂尿用力按凸起喷水尿,五月激情国产v亚洲v天堂综合,精品一区二区三区,高h喷水荡肉爽腐男男

推廣 熱搜: “碳達峰十大行動  生態環境建設  鍋爐  天津  水煤漿  方快  貴州  節能降耗  COP27  蒸汽鍋爐 

《鍋爐定期檢驗規則》解釋

   2013-01-30 鍋爐信息網鍋爐信息網3940
核心提示: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      質技監鍋字[1999]53     各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

     質技監鍋字[1999]5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技術監督局、勞動(人事)廳(局):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于1999年9月3日 以質技監局鍋發[1999]202號文印發了《鍋爐定期檢驗規則》(以下簡稱《規則》),該《規則》將于2000年1月1日起執行。

    為了幫助大家準確理解《規則》的有關條款,以便更好地執行《規則》,我們將《規則》制訂的有關情況整理后形成了“《鍋爐定期檢驗規則》解釋”,現予印發。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

     1999年9月16日

    《鍋 爐定期檢驗規則》解釋

    原勞動部勞鍋字[1988]1號文頒發的《在用鍋爐定期檢驗規則》,首先對鍋爐定期檢驗提出了統一的規定和要求,之后在鍋爐定期檢驗已全面開展的基礎上,針對鍋爐自動化水平的提高,參照國外同行的先進經驗,我們又以勞鍋字[1992]4號文頒發了《鍋爐運行狀態檢驗規則》(試行)。兩個規則出臺后,對搞好在用鍋爐的定期檢驗,確保鍋爐安全運行以及推動我國鍋爐檢驗事業的發展等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國民經濟的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管理水平的提高,鍋爐行業從設計到運行水平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鍋爐檢驗事業也得到了很大的發展,且鍋爐有關的《規程》已經修改。所以,原《在用鍋爐定期檢驗規則》已不能適應鍋爐檢驗工作的需要。我局決定,在原《在用鍋爐定期檢驗規則》和《鍋爐運行狀態檢驗規則(試行)》的基礎上,根據1996年頒布的《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中對于鍋爐定期檢驗的基本要求重新編寫《鍋爐定期檢驗規則》(下稱《規則》)。

    一、 修訂原則

    1.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通過修訂《規則》促進我國鍋爐的檢驗技術和檢驗水平提高,確保鍋爐安全運行。

    2. 新的《規則》以《條例》、《規程》為主要依據,保持與《條例》、《規程》的一致性,其內容應作為在用蒸汽鍋爐和熱水鍋爐的定期檢驗及檢驗管理的最基本要求。

    3. 吸收了國外有關標準、規范和先進經驗,理順三項定期檢驗(內部檢驗、外部檢驗和不壓試驗)的內容,形成一套較為科學、完整的檢驗規則。

    4. 新的《規則》適用范圍包括了《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適用范圍,主要增加了電力鍋爐的檢驗內容,同時也考慮了在兩個《規程》適用范圍之外但仍然屬于《條列》范圍內鍋爐的檢驗問題。

    二、 修訂過程

    1996年11月我局發出了勞安鍋局[1996]79號文“關于征求對《在用鍋爐定期檢驗規則》意見的通知”,在認真研究各省提出的意見之后,于1997年5、6月份分別在上海、沈陽、大連召開了三次工作會議,確定了新的《鍋爐定期檢驗規則》的總體框架設想,并成立了由大連鍋檢所、上海鍋檢所、東北電力集團公司、上海電力公司等單位有關同志參加的編寫小組,著手開始進行調研和編寫。

    在大量調查研究工作的基礎上,并參考了當時電力部正在編寫的《電力工業鍋爐壓力容器檢驗規程》(初稿)的有關內容,編寫小組在1998年初起草了《鍋爐定期檢驗規則》(初稿),并于1998年3月份在江蘇省無錫市召開了有關專家和編寫小組的第一次研討會,對《規則》的總體框架進行了確定,對《規則》的主要內容從不同的角度進行了分析和討論,最后形成了《鍋爐定期檢驗規則》(征求意見稿)(見(1998)質技監鍋便字第20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對《鍋爐定期檢驗規則》(征求意見稿)組織認真的討論,提出了大量的寶貴意見和建設性建議。編寫小組于1999年5月份在大連市又召開了第二次研討會,在會上有關專家和編寫小組對各地反饋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了仔細研究和分析,并對《鍋爐定期檢驗規則》(征求意見稿)進行了逐條逐句的修改,形成了《鍋爐定期檢驗規則》(送審稿)。

    我局于1999年5月18日以質技監鍋字[1999]35號文將《鍋爐定期檢驗規則》(送審稿)發給各地再次征求意見。

    1999年7月,我局在太原市召開了全國范圍的“《規則》審定會”,對《規則》進行最后審定。

    三、 修訂的總體框架思路

    1. 按照《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內容,將組成定期檢驗的三種檢驗(內部檢驗、外部檢驗和水壓試驗)的職責、內容劃分清楚,尤其要真正理順內部檢驗和外部檢驗的的相互關系。

    2. 強調并強化外部檢驗。

    3. 考慮到工業鍋爐和電站鍋爐在內部檢驗中的內容和重點都有所不同,難以統一要求,所以將工業鍋記和電站鍋爐的內部檢驗進行分節敘述。

    4. 工業鍋爐和電站鍋爐主要是從用途上區分,但難以嚴格地區分爐型的復雜程度和危險程度,所以此次將額定工作壓力小于等于2.5MPa的鍋爐作為工業鍋爐對待,額定工作壓力大于等于3.8MPa的鍋爐作為電站鍋爐對待,對于額定工作壓力在2.5~3.8MPa之間的鍋爐,屬于非標準系列的鍋爐,數量不大,當其用途屬于工業鍋爐范圍時,按工業鍋爐對待,否則按電站鍋爐對待。

    5. 對水壓試驗的工作內容和試驗程序進行補充和完善。

    四、 主要條文解釋

    第一章 總則

    本章共10條。

    第2條 明確《規則》的作用,即“為在用蒸汽鍋爐和熱水鍋爐的定期檢驗及檢驗管理的基本通則”。既然是基本通則,也就是最基本要求,所以在鍋爐定期檢驗和檢驗管理中的一切活動均不得低于《規則》的規定。

    第3條 適用范圍。本《規則》的適用范圍為除原子能鍋爐之外的所有固定式承壓蒸汽鍋爐和熱水鍋爐,包括了電站鍋爐、工業鍋爐以及水容量小于30L的蒸泡鍋爐和額定熱功率小于0.1MW或額定出水壓力小于0.1MPa的熱水鍋爐。

    第4條 明確了三種鍋爐定期檢驗的種類和定義,按《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定期檢驗包括外部檢驗、內部檢驗和水壓試驗三種。同時劃分了三種檢驗的各自職責和內容。

    第5條 按照《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闡述了三種檢驗的基本周期,只有三種檢驗均在合格有效期內,才能認為鍋爐是處于安全狀態下,否則鍋爐就有可能存在不安全的因素。

    第6條 規定了在特殊情況下應進行的檢驗種類和檢驗時機。這些特殊情況一般是指如在用鍋爐移裝、停止運行后復用、修理和改造等可能會對鍋爐安全可靠性產生懷疑的情況;另外,對新安裝鍋爐運行一年后應進行一次內部檢驗,因為鍋爐在制造、安裝過程中可能會隱藏了一些問題,當鍋爐投入運行后就會暴露出來,對這些問題應盡早發現和處理,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

    第二章 內部檢驗

    本章共32條。

    第一節 工業鍋爐內部檢驗

    本節共10條。

    第11條 規定了本節的適用范圍。本《規則》所說的工作鍋爐是指用于工業生產或生活用途的鍋爐,一般額定工作壓力小于等于2.5MPa。對于額定工作壓力在2.5~3.8MPa的鍋爐,屬于非標準系列的鍋爐,數量不大,當其用途屬于工業鍋爐范圍時,仍按照本節的規定要求進行檢驗。

    第13條 檢驗人員首先要對被檢設備的基本情況進行了解,在檢驗時才能心中有數,既不漏檢又能抓住重點。同時應對準備工作進行檢查確認,以保證在檢驗中的自身安全。

    第14條 檢驗員在了解鍋爐的基本情況后,應根據具體情況胡定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對于較大的工業鍋爐(額定蒸發量大于20t/h的蒸汽鍋爐和額定熱功率大于14MW的熱水鍋爐),因其結構較為復雜,所以檢驗員在實施檢驗前應制訂檢驗方案,以確保檢驗質量,防止錯檢、漏檢。檢驗方案一般應包括檢驗項目、部位、檢驗方法、檢驗順序、檢驗依據、評判依據和檢驗實施中應注意的問題等內容。

    第16條 規定了鍋爐內部檢驗的檢驗范圍,此范圍是與《規程》保持一致的,同時明確了分汽(水)缸的檢驗周期。

    第17條 明確列出了危及鍋爐安全運行的八種主要缺陷,既提醒檢驗員要引起注意,同時又統一了專業名詞。

    第18條 進一步明確了內部檢驗的重點。本條依據《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第204條,并進行了細化。同時也賦予檢驗員較大的主動權,可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決定采取表面探傷、超聲波探傷、測厚、金相分析等檢測手段,以確保檢驗質量。

    第19條 缺陷處理原則。本條對缺陷的處理只做了原則規定,因為鍋爐各種部件的損壞不盡相同,且損壞原因也是多種多樣,所以要求檢驗員在發現缺陷后,首先要進行分析判斷,根據缺陷的部位、性質、程度、產生原因等具體情況采取正確的處理方式,作為《規則》不宜限制過具體,只對一些危險缺陷的處理方法進行了原則性限制。

    第二節 電站鍋爐內部檢驗

    本節共20條。

    第21條 規定了本節的適用范圍,即本《規則》所說的電站鍋爐是指以發電或熱、電聯產為目的的鍋爐,一般額定工作壓力大于等于3.8MPa。對于額定工作壓力在2.5~3.8MPa的鍋爐,當其用途屬于電站鍋爐范圍時,仍按照本節的規定要求進行檢驗。

    第22條 由于電站鍋爐的內部檢驗是與電廠大修結合進行的,而且一般停爐時間是受限定的,所以在檢驗前鍋爐使用單位或檢驗單位之間的協商協調是極其重要的。另外在內部檢驗實施的過程中雙方也需要溝通和協調,以保證檢驗工作和大修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23條 完整且符合實際情況的鍋爐技術資料和圖紙對指導鍋爐的運行、檢修、檢驗工作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檢驗前應認真進行技術資料的審查工作,掌握鍋爐的情況。如果發現缺少和有不符合實際的資料,應督促使用單位盡可能補齊和修正,尤其是關系到鍋爐安全的技術資料和圖紙。

    第24條 電站鍋爐內部檢驗方案應根據鍋爐技術資料鍋爐類型進行編制,一定要符合被檢驗鍋爐的設備特點。檢驗方案應包括檢驗項目、檢驗方法和要求、依據等內容。對運行時間超過10萬小時的鍋爐,承壓部件將會暴露出一些材料壽命方面的新問題,所以有必要增加檢驗項目擴大檢驗范圍,且重點應檢驗設備老化的狀況。

    第25條 鍋爐內部檢驗前鍋爐使用單位應認真做好本條規定的各項準備工作,目的是必須保證在檢驗過程中人員的安全和檢驗工作的順利實施。對于安全措施不到位而不具備安全條件時,應停止進行內部檢驗工作。

    第26條 鍋筒(包括上下鍋筒)內部檢驗的重點是內部腐蝕、結垢等情況和焊縫質量情況。如果內壁腐蝕較嚴重,應對腐蝕產物、垢樣進行分析,并進行測厚、計算腐蝕速率壁厚減薄較大時還應進行強度校核計算,若懷疑有腐蝕裂紋時應增加無損探傷檢查

    下降管孔、進水管孔、加藥管孔、再循環管孔等由于其特定的工作條件,容易產生裂紋、沖刷、腐蝕等情況。內部汽水分離裝置,因受汽水沖擊容易發生分離器脫落、配水槽開裂、預埋件焊縫表面裂紋等情況。

    對運行時間超過5萬小時的鍋筒應采用無損探傷對焊接部位進行抽查。

    第27條 水冷壁的檢驗應根據其所處爐膛的條件來確定被檢項目和質量要求,并以大范圍的檢驗和重點部位重點檢驗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本條列舉了一些重點部位。

    燃燒器附近水冷壁管子易發生被煤粉汽流沖刷磨損,應先把焦渣鏟除干凈,然后進行重點檢查。

    燃燒器區段水冷壁管熱負荷較集中,容易產生高溫腐蝕、鼓包變形等。

    液態爐及有些鍋爐的燃燒器附近設有衛燃帶,它起到提高爐膛溫度和穩定燃燒的作用,衛燃帶的損壞將影響燃燒的穩定性。對有衛燃帶的鍋爐必須檢查銷釘的狀況,注意有否脫落、燒壞及焊接處有無裂紋等缺陷。

    鍋爐在運行中或停爐后常會發生上部受熱面大塊焦渣塌落,造成下部水冷壁和冷灰斗區域的水冷壁管被砸傷、砸壞,1993的華東某發電廠曾因此原因發生過嚴重事故。另外,大量焦渣的滑動,又會造成管壁被磨損。檢驗時發現有嚴重砸傷和磨損的管子必須進行處理,以保證設備安全。

    折煙角區域水冷壁管的工作特點是煙溫高、管路長、阻力大,其受熱面容易產生過熱脹粗、鼓包等缺陷,有的也會產生嚴重結焦,應加強檢查。

    防渣管由于結渣使煙氣截面改變,局部產生煙速提高,會發生沖刷磨損現象,檢驗時應對其外觀進行檢查。

    第28條 水冷壁集箱的檢驗主要是表面腐蝕、焊縫缺陷和支承情況。對中間有擋板(或稱隔板)的集箱,曾發生過因擋板脫焊傾倒而產生爆管事故,所以檢驗時要注意檢查擋板等會造成破壞水循環的情況。

     對于運行10萬小時或調峰機組的水冷壁集箱應進行無損探傷檢查。

    第29條 省煤器是處于煙灰氣流沖刷的惡劣工作環境中,主要的問題是磨損和低溫腐蝕。磨損速度與煙氣速度及灰粒濃度等因素有關,一般控制計算煙速是按管壁最大磨損速度小于每年0.2mm選擇。但由于實際燃用的煤種往往與設計煤種有很大差距,若省煤器管排不平整,間距發生變化形成煙氣走廊,將使局部煙速大大高于計算值,管壁磨損急劇增加,應引起注意并列入省煤器檢驗的重點。

    阻流板、防磨瓦都是防止省煤器管和彎頭磨損的裝置,但經過長期氣流沖刷,阻流板、防磨瓦也會出現脫焊變形、位移,因此必須重點檢查。

    另外,省煤器入口端管子內部由于是鍋爐水入口處應注意檢驗氧腐蝕情況,對于已運行5萬小時的鍋爐,必要時應進行割管抽樣檢查,從另一方面也間接檢查省煤器入口集箱內部的氧腐蝕情況。

    第30條 省煤器集箱的檢驗與第28條水冷壁集箱的檢驗要求是基本一致的。所要注意的是省煤器入口集箱內部的氧腐蝕情況。

     另外,各類電站鍋爐省煤器的布置情況不同,小型電站鍋爐一般布置在尾部煙道兩側;大型電站鍋爐的進口集箱布置在煙道內,出口集箱布置在爐頂罩殼內,因而集箱外側易產生腐蝕,需進行檢查。

    第31條 過熱器和再熱器都屬于受熱的高溫區部件。

    對設置在尾部煙道的低溫過熱器與省煤器情況相類似,重點檢查磨損情況,一般磨損區域為前排煙氣走廊彎頭管和穿墻管,同時對阻流板、防磨瓦要檢查其磨損、變形、位移等。

    頂棚過熱器若膨脹考慮不周,或懸吊結構損壞,會造成下垂變形,檢驗時應檢查膨脹、懸吊結構狀況。

    高溫過熱器布置在水平煙道前部,其外圍管及下彎頭的迎流面,易被沖刷磨損,也易發生高溫腐蝕、氧化、變形、脹粗、鼓包等缺陷;布置在水平煙道后部的高溫過熱器,其下彎頭包括管屏的自身夾持管下部彎頭與底部斜墻,因間隙不夠、堆灰造成與斜墻碰擦而損壞、變形、甚至被埋在熱灰中,停爐后管內無蒸汽冷卻,下部彎頭易出現過熱、氧化等,應加強檢查。

    高溫再熱器布置在水平煙道前部時,常因煙氣溫度偏差和工質溫度偏差的雙重作用,致使部分高溫再熱器管存在超溫現象,有些電站鍋爐投運4~5年后發生爆管;布置在水平煙道后部時易發生磨損。

    高溫過熱器、再熱器出口管由于管壁溫度較高,應監督管子在高溫下的蠕變狀況,每次檢驗時要定點測量外徑。

    第32條 過熱器、再熱器和集汽箱介質溫度較高,在高溫條件下易產生高溫氧化腐蝕和蠕變情況。

    運行了5萬小時的高溫集箱,對環焊縫及封頭焊縫進行表面探傷的主要目的是檢查在運行工況各種應力的作用下焊縫中缺陷變化情況,以及有無發展為新的缺陷。

    與集箱連結的大直徑三通往往受到受熱面管子和主蒸汽、再熱蒸汽大直徑出口管的熱應力影響,產生附加應力,如焊縫中藏有缺陷時容易發展成為裂紋,檢驗時應加強對三通焊縫的外觀檢查和表面探傷。

    集箱引入管座角焊縫由于應力復雜,膨脹不暢通部位易產生裂紋,這類部位是高溫集箱的重點檢驗內容。

    第33條 混合式減溫器的內壁、內襯套和噴嘴因受汽水沖刷和交變溫度應力的作用,容易產生裂紋、磨損和沖蝕現象,檢驗時利用內窺鏡進行檢查。

     目前在中壓機組上使用較多的是面式減溫器,由于溫度交變和熱疲勞作用,易產生管束疲勞裂紋泄漏,同時減溫器筒體內壁也會發生腐蝕、裂紋等現象,檢驗時應按照設備具體情況進行抽芯檢查;對于已運行5萬小時的,還應對不少于50%的芯管進行水壓試驗,試驗壓力為不低于工作壓力的1.25倍。

     第35條 爐外管道如爐頂的各種導汽(水)管,發生爆管將嚴重威脅運行人員的人身安全,一些電廠高溫過熱器導汽管發生過爆破事故,所以要加強金屬監督和進行無損探傷檢查與彎頭外弧面測厚檢查。

     第39條 DL438《火力發電廠金屬技術監督規程》對電站鍋爐高溫承壓部件金屬監督的范圍和技術要求有明確的規定,在此引用執行。

     第40條 對缺陷的處理這里只做了原則的程序規定。檢驗員在發現缺陷后,首先要對缺陷的性質和范圍進行確定,包括增加相應的檢驗項目,分析其原因和程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恰當的處理;在此只對6種必須進行更換處理的情況進行了規定。

    第三節 檢驗結論

    本節共2條。

    第41條 內部檢驗結論種類分為允許運行、整改后運行、限制條件運行和停止運行四檔,依次由高至低地反映出鍋爐的實際安全狀況。

    “限制條件運行”這一結論只限用于降低運行參數和縮短內部檢驗周期這兩種情況。

    本《規則》取消了原來的“報廢”結論。因為鍋爐是否有價值需要進行全面的經濟分析和比較,而這一工作不是定期檢驗的職責,而且定期內部檢驗后也不能直接得出“有無修理價值”的判斷,所以“報廢”結論是不合適的,予以取消。

    第42條 檢驗結論依據,規定了各種檢驗結論的限定范圍。鍋爐內部檢驗后如何下結論,這一點很重要,若不統一規定將會引起混亂,出現檢驗結論不能正確反映鍋爐實際安全狀況的問題,因此本《規則》對此作出了原則規定。

    另外,鍋爐檢驗結論要根據具體情況由檢驗員綜合考慮、分析后確定,能否準確地下結論,反映出檢驗員的實際水平,即要有理論依據,又要有實踐經驗,故要求檢驗員在檢驗工作中不斷地總結和積累。

    第三章 外部檢驗

    本章共11條。

     第43條 外部檢驗的工作內容主要是鍋爐管理檢查、鍋爐本體檢驗、安全附件、自控調節及保護裝置檢驗、輔機和附件檢驗、水質管理和水處理設備檢驗等方面。

     由于外部檢驗是在鍋爐運行狀態下進行的,所以其檢驗方法是以宏觀檢驗為主,并配合對一些安全裝置和設備的作用、動作、靈敏情況進行功能試驗,以確認這些裝置和設備的功能切實能保護鍋爐的安全。但要注意在檢驗實施過程中應防止出現危及鍋爐安全的情況,這需要檢驗員具有一定的鍋爐運行基本知識。

     第46條 鍋爐管理方面的檢查,是檢查使用單位對鍋爐的管理工作是否能滿足鍋爐安全運行的需要。要提高我國鍋爐的運行水平,提高對鍋爐的管理水平是前提基礎。

    此方面主要檢查的是:以前的問題是否已經得到解決、目前的司爐人員情況、各種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環境和附屬設施情況等內容。

    第47條 鍋爐本體檢驗方面。要求檢驗員對鍋爐本體可能檢查到的承壓部件、密封裝置、膨脹指示器、耐火保溫、承重裝置等進行宏觀檢驗,看其是否有異常或影響安全的情況。

    第48條 安全附件、自控調節及保護裝置檢驗方面的內容主要是檢驗這些附件、裝置的數量、規格、安置情況,以及試驗它們的功能。功能試驗又是其中的重點。

    1. 安全閥:按照《規程》規定,安全閥的校驗一般應在鍋爐運行狀態下進行,即為自動排放試驗;但《規程》也允許在校驗臺上校驗安全閥,此時可在不低于75%的工作壓力下進行手動排放試驗,檢查安全閥的密封性和閥芯是否銹死。采用何種方式應由檢驗吶喊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但應盡量進行熱態校驗,即自動排放試驗。

     對于控制式安全閥,功能試驗應包括控制源和控制回路在內。

    2. 壓力表:要對壓力表的連接管進行吹洗試驗,檢查連接管是否暢通,壓力表是否能正確指示。

    3. 水位表:要對水位表進行沖洗試驗,檢查汽、水連管是否暢通,水位表是否會指示假水位。

    4. 水位示控裝置:要對水位示控裝置進行模擬功能試驗,試驗的項目為高、低水位報警、自動進水、低水位聯鎖保護等功能,檢驗這些功能是否齊全、靈敏、可靠。

    5. 溫度儀表:無功能試驗項目,檢驗其是否符合《規程》的要求,要注意計量校驗的有效期。

    6. 超溫報警和聯鎖裝置:對裝有超溫報警和聯鎖裝置的鍋爐可進行功能試驗,以證實報警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7. 超壓報警和聯鎖裝置:要對超壓報警和聯鎖裝置進行功能試驗,主要檢查報警和聯鎖壓力值是否正確。

    8. 點火程序、熄火保護裝置:按《規程》規定室燃鍋爐(燃油、燃氣、燃煤粉鍋爐)必須有點火程序控制和熄火保護裝置,對其進行功能試驗,檢驗是否符合《規程》和設計的規定以及靈敏、可靠。

    9. 防爆門:不能進行功能試驗,只能宏觀檢查其是否完好。

     第49條 輔機和附件是指排污裝置、給水系統、循環泵、吹灰器、燃燒系統和熱水鍋爐的集、排汽裝置、除污器、定壓和循環水的膨脹裝置等,主要是進行宏觀檢驗,對排污裝置要進行排污試驗,檢驗是否暢通和有振動。

     第51條 水質管理和水處理不好是目前我國鍋爐運行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本《規則》對此做出了明確的檢驗要求。主要是檢查水處理人員資格、工藝、記錄、設備運轉等,必要時現場取樣檢查。

     第52條 外部檢驗結論種類分為允許運行、監督運行和停止運行三檔。

    這里的停止運行并不完全意味著鍋爐必須要進行大修或已不能使用,有些缺陷問題需要進一步檢查或個別關鍵儀表需立即更換。所以檢驗員在做出停上運行結論的同時,還應明確下一步的要求。

    第53條 外部檢驗結論依據。能否正確地做出檢驗結論,是對檢驗員能力水平的考驗。與內部檢驗不同的是外部檢驗是在鍋爐運行狀態下進行的,下檢驗結論的原則是: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不需停爐的盡量不停,不能保證安全的則必須停爐。

    第四章 水壓試驗

    本章共7條。

    第54條 水壓試驗前的準備工作是鍋爐水壓試驗能順利進行的保障。準備工作大致為技術準備和試驗條件準備兩方面。

    技術準備是指要認真查閱鍋爐的技術資料,特別是查閱本次內部檢驗或修理改造等資料,了解鍋爐的使用情況,掌握鍋爐是否存在缺陷以及缺陷的嚴重程度。

    試驗條件準備是指對水壓試驗的設備、環境、用水等條件的準備,一方面保證水壓試驗能按規定的程序要求進行,另一方面保證鍋爐在水壓試驗中不會受到損壞。

    第55條 鍋爐本身能否進行水壓試驗的前提條件是應先進行內部檢驗(不能進行內部檢驗的鍋爐除外),內部檢驗不合格不能進行水壓試驗,當承壓部件因嚴重的腐蝕或磨損減薄時,應事先進行強度校核計算,避免可能出現的危及人身安全和損壞鍋爐的事故。

    第56條 本條規定的水壓試驗壓力與《規程》規定一致。在定期檢驗中,大部分鍋爐的水壓試驗是整體進行的,若個別承壓部件單獨試驗時,其試驗壓力按《規程》確定。

    第57條 本條是依據原勞動部勞字鍋局[1997]31號文的規定,對低于額定工作壓力運行鍋爐的水壓試驗壓力的確定進行補充規定。

    第58條 本條規定了水壓試驗的基本程序,以統一做法。在水壓試驗的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兩點:

    1. 升壓速率應緩慢,而對緩慢的程度會有不同的認識,考慮到高參數和低參數鍋爐的差異,這里只規定了兩個升壓階段的升壓速率界限,檢驗人員和試驗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控制。

    2. 在試驗壓力下至少保持20分鐘。鍋爐定期檢驗的水壓試驗一般是整體進行的,產生壓降的因素較多,在廣泛調研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本規則規定了允許的壓降值。但必須指出:出現的壓降決不能是因為承壓部件損壞而產生的。另外,對于不能進行內部檢驗的鍋爐,是不允許有壓力下降的,因為檢驗員難以排除承壓部件本身的滲漏、變形造成壓降的因素。

     第59條 水壓試驗合格標準,與兩個《規程》是一致的。而水壓試驗的結論也只有合格或不合格兩種。

     第60條 凡水壓試驗不合格的鍋爐不得投入運行。此時,應查找原因并進行分析。對于不符合合格標準前三項的情況,應進行修理,修理后應重新進行水壓試驗;而當發現是由于鍋爐出現殘余變形而不合格的,必須慎重對待。因為出現了殘余變形,說明變形部位材料已經屈服,必須做進一步檢查,根據情況進行處理,處理后也應重新進行水壓試驗。

    第五章 附則

    本章共5條。

    第61條 鍋爐檢驗后,檢驗人員應認真、及時地出具檢驗報告。檢驗報告和相應的數據報告(如:探傷、測厚等報告)均應一并及時送給鍋爐使用單位存入鍋爐技術檔案,以保證鍋爐技術檔案的完整性。同時檢驗人員還應該提醒鍋爐使用單位保存好鍋爐技術檔案。

    本《規則》以提示的附錄1~4確定了檢驗報告的基本格式,各檢驗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但應保持相對統一。

    第63條 有機熱載體爐內的介質不是水,而是諸如聯苯混合物等有機介質。原勞動部于1993年頒發了《有機熱載體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但尚沒有相應的檢驗規則,因此可參照本《規則》的相應條款執行。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評論 0
 
更多>同類資訊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點擊排行
網站首頁  |  關于我們  |  聯系方式  |  使用協議  |  版權隱私  |  網站地圖  |  排名推廣  |  廣告服務  |  積分換禮  |  網站留言  |  RSS訂閱  |  違規舉報  |  京ICP備2022017721號-1  |  京B2-20224392
 
主站蜘蛛池模板: 安仁县| 福泉市| 大田县| 紫阳县| 宽城| 婺源县| 高邮市| 吴桥县| 高邑县| 贵南县| 儋州市| 凤冈县| 灌云县| 石林| 盐源县| 莱西市| 密山市| 旬邑县| 唐海县| 米易县| 七台河市| 城固县| 巴东县| 沁阳市| 昌黎县| 灵璧县| 甘谷县| 章丘市| 布拖县| 西丰县| 南充市| 准格尔旗| 自治县| 阿拉善盟| 甘洛县| 墨脱县| 正镶白旗| 日照市| 阿克陶县| 宁都县| 阿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