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青島市將在市區范圍內實施燃煤鍋爐廢氣污染治理項目資金補助政策,進一步加快燃煤鍋爐廢氣污染治理,改善空氣質量。熱電及供熱企業補助額不超過5.1萬元/蒸噸,且補助總額不超過總投資額的60%;其他工業企業補助額不超過4.5萬元/蒸噸,且補助總額不超過總投資額的50%。燃煤鍋爐廢氣污染治理項目補助資金原則上采取“先干后補”的方式,治理項目建成并經環保、財政部門驗收合格后,項目單位按照相關程序申領補助資金。補助項目為2013-2015年完成的10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脫硫、脫硝、除塵治理改造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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