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鍋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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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鍋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2016年4月25日召開的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現將權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411,355,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發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發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0000元,權益登記日后根據投資者減持股票情況,再按實際持股期限補繳稅款;持有非股改、非首發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a;對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5.000000股。
【a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20000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100000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分紅前本公司總股本為411,355,000股,分紅后總股本增至617,032,500股。
二、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16年5月5日,除權除息日為:2016年5月6日。
三、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16年5月5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四、權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轉)股于2016年5月6日直接記入股東證券賬戶。在送(轉)股過程中產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數點后尾數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東派發1 股(若尾數相同時則在尾數相同者中由系統隨機排序派發),直至實際送(轉)股總數與本次送(轉)股總數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將于2016年5月6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3、以下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股權激勵限售股
4、以下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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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所送(轉)的無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為2016年5月6日。
六、股份變動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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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實施送(轉)股后,按新股本617,032,500股攤薄計算,2015年年度,每股凈收益為-0.25元。
八、咨詢機構:
咨詢地址:杭州市江干區大農港路1216號咨詢聯系人:鮑瑾
咨詢電話:0571-85387519 傳真電話:0571-85387598
特此公告。
杭州鍋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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