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魯抗醫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所屬鍋爐二氧化硫超標問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近日,公司收到山東省濟寧市環保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公司所屬動力車間鍋爐二氧化硫超標問題,根據《大氣污染管理條例》的最新規定,決定給予公司1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關于鍋爐排放超標的基本情況
今年2月份,山東省環保廳針對濟寧市大氣污染問題進行了現場調查。檢查人員在調閱本公司一臺正在運行的循環流化床鍋爐運行記錄時,發現其脫硫系統噴氨量有部分時段較低,外排廢氣存在超標情況。經人工監測,外排廢氣二氧化硫濃度872mg/m3,超標3.36倍。
山東省環保廳隨后向濟寧市環保局下發了《關于查處環境違法問題的函》,反饋了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濟寧市環保局依法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公司進行改正,并處以1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二、相關情況說明
本公司南區動力車間目前運行的是一臺55t/h鍋爐,采用氨法脫硫、SNCR脫硝和布袋除塵工藝。2015年3月完成了煙氣在線監控設備的更新,2015年9月通過環保部門的驗收,并實現了與省、市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聯網。檢查當天,公司鍋爐脫硫、除塵、脫硝以及在線監測等設施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脫硫DCS(工況在線監控)和在線監測數據并未出現異常報警。
氨法脫硫對二氧化硫排放的濃度很難實現線性控制,大多數情況下呈現出的是一個范圍波動曲線。檢查時段正值鍋爐二氧化硫數據波動峰值,因此造成取樣數據超標。
三、整改措施
1、對在線儀器進行現場比對,查找數據傳輸等方面問題,發現在煙囪上人工監測數據與在線儀分析數據存在10-20分鐘的時間差,初步判斷是采樣管路路線較長,安裝拐點較多,延緩了煙氣采樣速度,公司已申請對采樣管路進行改造。
2、強化污染物控制管理,加強重點崗位操作培訓,提高運行人員的責任心,尋找爐后氨法脫硫系統運行穩定的技術途徑,確保各類污染物的穩定達標排放。
3、結合山東省委、省政府關于提前實施鍋爐廢氣超低排放的時間要求,通過對鍋爐廢氣提標改造投資和外用蒸汽的效益評估,加快論證使用外部蒸汽方案的可行性,盡快確定老廠區存續期間的鍋爐運行方式。
四、對公司的影響
上述行政處罰事項未影響到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公司繳納的環保罰款計入當期損益。
特此公告。
山東魯抗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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