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長春市南關區政府要求,從6月15日起,全面禁止轄區內所有10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的使用,確保剩余的142臺燃煤小鍋爐的淘汰任務如期完成。據悉,按照市政府3年內淘汰建成區內所有10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的工作要求,前兩年,南關區已經淘汰了311臺燃煤小鍋爐,到目前還有142臺的淘汰任務。為此,南關區政府日前進一步明確了今年淘汰燃煤小鍋爐的時限、政策與要求。規定從6月15日開始,轄區內相關企事業單位所有10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屆時務必停爐,全力以赴進行整改。逾期仍繼續使用的,區政府將取消政府補貼資金,強制拆除鍋爐,并依法嚴厲處罰,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直接責任人員(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單位)。還將實施網上公示、媒體曝光,降低該企業信譽等級。據了解,該區政府同時規定,9月30日前,轄區內所有10噸以上鍋爐(含備用鍋爐)必須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確保排放的大氣污染物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20噸及以上鍋爐要同步安裝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并與市環保局監控中心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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