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日前,呼和浩特15家燃煤鍋爐被查封。
該市對查辦問題的問責及處罰情況為:
1.春華集團公司對班定營污水處理廠、內蒙古春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海納源清水環境公司主要負責人3人進行了約談。
處理原因:班定營污水處理廠在試運行階段,由于曝氣系統和污泥脫水系統設計工藝相對落后、進水水質不穩定,導致出水總氮指標超標。
處理措施:責令班定營污水處理廠繼續加強對設備使用、生物菌群馴化、藥量投放等技術的科學管理,穩定出水指標。同時,加快推進班定營污水處理廠每日5萬噸擴建工程及出水水質優于一級A標準升級改造工程建設,確保達標排放。
2.金川工業園區管委會對樂堡啤酒燒烤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處理原因:金川開發區上善雅筑小區對面樂堡啤酒燒烤高音喇叭產生噪聲擾民,經查屬實。
處理措施:金川工業園區管委會責令該燒烤店立即整改,并對其音響設備實施了扣押。
3.玉泉區公安機關對玉泉區西二道河村一豆腐作坊負責人實施行政拘留。
處理原因:玉泉區西二道河村區域內有15家生產豆腐小作坊,存在小鍋爐冒黑煙以及噪聲、污水等現象,查實后,玉泉區環保局于7月13日對15家豆腐小作坊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決定書》,對燃煤鍋爐進行了查封。但在8月6日聯合巡查中發現一家豆腐坊私自撕毀封條進行生產,對該作坊負責人實施行政拘留。
處理措施:責令其立即停產整改,拆除燃煤鍋爐并改用清潔燃料,建立污水處理設施,安裝隔音降噪設施,整改不到位不得生產。
4.呼和浩特市城管執法局對新城區北垣街呼鐵家園施工工地項目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處理原因:群眾舉報新城區北垣街呼鐵家園施工工地施工粉塵過大、大車噪音擾民,經查屬實。
處理措施:呼和浩特市城管執法局對其下達了責令停工通知書,要求進行整改,現工地已停工。新城區政府已協調呼鐵局加強施工監管力度,責令工程建設方對夜間施工噪聲進行控制,采取現場灑水降塵的方法減少施工粉塵污染。
5.托縣環保局、國土局、新營子鎮紀委聯合對燕山營村支部書記進行了約談。
處理原因:托縣燕山營村呼和浩特市鴻泰發商砼有限公司攪拌站,無用地、環保等相關手續,擅自建設生產,粉塵污染嚴重,村支書落實環保責任不到位,監管不力。
處理措施:責令攪拌站立即停止生產,并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同時,要求村干部嚴格落實轄區內環境保護責任,加大管理力度。目前,該企業已停產。
6.武川縣住建局對麗景家園開發企業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處理原因:武川縣麗景家園2號居民樓前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經查屬實。
處理措施:責令開發企業迅速對垃圾進行清理;同時,縣住建、環衛部門加大監管力度,規范居民垃圾傾倒行為,增加垃圾清運頻次,確保垃圾及時清理處置。
7.和林縣聯合調查組對童心家園東側養殖戶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處理原因:和林格爾縣童心家園東側一養殖戶,自家院內飼養豬30頭、雞1000只,污水、糞便、惡臭影響周圍環境。
處理措施:責令當事人立即清理場區糞污,限期搬遷。目前,正在清理糞污。
環保部門依法對以下企業進行處罰:
1.清水河縣環保局對喇嘛灣鎮境內6家儲煤場粉塵污染,未按要求整改,依法分別處罰3萬元,共計18萬元。
2.托縣環保局對燕山營村呼和浩特市鴻泰發商砼有限公司攪拌站無相關手續,粉塵污染,依法處罰1萬元。
3.呼和浩特市環保局對內蒙古承泰商砼站未批先建,依法處罰12萬元。
4.呼和浩特市環保局對呼和浩特市劉志剛混凝土商砼站未批先建,依法處罰12萬元。
5.武川縣環保局對武川縣哈拉合少鄉金塔礦業和常林礦業2家企業粉塵污染,依法分別處罰3萬元。共計6萬元。
6.武川縣環保局對武川縣鑫達汽修廠院內攪拌站無相關手續、粉塵污染,依法處罰2萬元。
7.賽罕區環保局對賽罕區豆豆幼兒園施工噪聲擾民,依法處罰1萬元。
8.呼和浩特市環保局對內蒙古萬恒商貿有限公司未批先建,依法處罰12萬元。
9.呼和浩特市環保局對內蒙古富佳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私設排污口,依法處罰2萬元。
10.呼和浩特市環保局對呼市昌盛泰熱力有限公司未批先建,依法處罰12萬元。
11.呼和浩特市環保局對內蒙古科鑫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未批先建,依法處罰12萬元。
12.呼和浩特市環保局對呼和浩特市中升豐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中升三星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違反“三同時”,未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違法轉移危險廢物,依法分別處罰20萬元,共計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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