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是全國113個環境保護重點城市和全國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城市,為保護良好環境,蕪湖市政府決定在蕪湖市建成區范圍內建立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區(簡稱禁燃區),實施清潔能源工程,并于近日下發了通告。
通告要求,從2006年1月1日起在蕪湖市建成區范圍內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氣、石油液化氣、電或者其它清潔能源。現有的高污染燃料燃燒設施(7兆瓦以上鍋爐及電廠鍋爐除外)限于2005年12月底前完成改造,改用清潔燃料后方可繼續使用。蕪湖市作為“西氣東輸”工程的首批受益城市,城市天然氣利用工程為我市能源結構的調整帶來新的機遇,為建立禁燃區,實施清潔能源工程創造了極為便利的條件。
據悉,蕪湖市環保局將進一步組織制定《建立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區實施清潔能源工程的具體實施方案》,盡快召集相關部門協商研究,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支持,鼓勵、引導全市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使用清潔燃料,切實做好高污染燃料的禁燃和爐、窯、灶的整改工作,使政府通告切切實實得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