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機電日報
當前,我國電站鍋爐行業企業資金嚴重不足,使得生產難以正常運作。
電站鍋爐的生產成本中75%-80%是鋼材等的材料費,可1:8:1的付款方式使得鍋爐制造企業需要墊付巨額資金。這是因為鋼鐵企業要求鍋爐企業的訂貨款(包括運費)100%到位后才安排生產;又由于鍋爐鋼管生產能力不足和限產,使得采購交貨期延長;鍋爐企業生產中的水、電、氣同樣要求按時付款,不然就拉閘、停水、停氣。鍋爐企業生產的產品完工后發運到現場,80%的貨款仍不能按時定額付出,等于全額墊資生產。我國的電站鍋爐企業大部分是國有企業,本來資本金就嚴重不足,流動資金長時間占用得不到周轉,加之銀行對負債率高的企業降信用等級,使得電站鍋爐企業要增加貸款難度很大,甚至還要被壓縮貸款規模。
據了解,目前哈鍋的應收貨款就有8億多元,這筆款光年利息就要5000萬-6000萬元。有關人士建議,由于我國電站鍋爐生產與電站建設的特點,不應將1:8:1的付款方式作為惟一的付款方式,應進行必要的協商。即使非要執行1:8:1的付款方式,也要由有關方面開出保函或開出信用證,以保證鍋爐制造企業交貨后的80%貨款能按期返回鍋爐企業。
有關人士指出,電站鍋爐是高溫高壓的大型設備,在我國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一旦由于資金問題,使得保證使用安全的制造工藝受到沖擊,將帶來不堪想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