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9日電 備受關注的我國城鎮供熱收費制度今年將出現“大變化”,日前,國家建設部表示,熱費補貼由“暗補”變“明補”的改革將在今冬全面展開。8日,記者從哈爾濱市國資委了解到,為加快推進哈爾濱市供熱體制改革,近日,該部門組成調研組,對北京、太原等城市供暖改革進行了調研。該部門將借鑒這些城市的成功經驗,制定靈活合理的供熱價格體制。
日前,由哈爾濱市國資委改革二處起草的《有關加快推進哈爾濱市供熱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已上報到哈爾濱市政府,北京、太原等城市的經驗做法,將作為哈爾濱供熱體制改革的參考。
建立救助體系 讓市民住上暖屋子
據哈爾濱市國資委改革二處欒永剛處長介紹,這次調研選擇北京、太原等城市,就是考慮到這些城市的地域特點、供熱關系與哈爾濱相似。由于這些城市的供暖同屬于生存條件型的供熱,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在改革當中要保障大多數居民都能住上暖屋子,尤其要保障低收入群的供熱。為此,北京成立了專門的供熱應急救助中心,對困難家庭、供熱企業和突發性供熱事故實行實物救助和資金救助的方式,每年補助供熱工作3.1億元,加上區級財政補助額超過6個億,儲備供熱應急燃煤20萬噸。保證了城市困難家庭的冬季采暖和供熱生產運行。
欒永剛表示,北京的做法很值得借鑒,讓老百姓都能住上暖屋子,這也將是哈爾濱市供熱體制改革的重點。
緩解供需矛盾 可借鑒“補助供熱企業”
“保障城鎮居民的冬季采暖,還要保證熱價格合理。”欒永剛認為,這樣才能體現出供熱系統的保障性和公益性。在供熱改革中,北京、天津、太原等城市按照《價格法》適時對熱價進行調整,使熱價的價位基本符合實際的供熱消費水平。太原市考慮到現行熱價形成機制不健全和城市居民的可承受能力,在熱價調整幅度不能到位的情況下,對供熱企業實施補助政策,每年補助供熱企業5000余萬元。居民和企業的負擔都減輕了,供需雙方的矛盾也緩解了不少。
另一方面,上述城市還對城鎮熱價實施靈活調控,探索了符合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價格聯動機制。如近年來,煤炭價格大幅度上漲,供熱企業經營成本上升,一些城市為保證供熱企業的正常供熱和居民的承受能力,出臺了煤炭價格每上漲或降低一定的幅度,供熱的價格也按一定比例相應進行了調整。
整合供熱資源 節約能源改善環境
據欒永剛講,我國部分省、市供熱系統在國企改革中,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就是最大限度地節約能源、減少環境污染,因此很多城市都在推進供熱資源的整合,實施供熱系統改造、熱計量改革等等。
一些城市通過企業改制兼并和重組,實行政府投資并網聯片集中供熱,拆除了原有小型、分散、高耗能的燃煤供熱鍋爐房,進行了供熱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改善了城市環境。和哈爾濱供暖特點近似的沈陽市,連續3年拆除供熱鍋爐房1200座,供熱企業由原來的1062家減少到410家;新增聯網供熱面積1400萬平方米,使城市集中供熱率由原來的55%提高到80%;供熱煤炭單耗指標從每建筑平方米41公斤減少到38公斤,每年可節約煤炭30萬噸,減少大氣煙塵排放1.1萬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5萬噸。北京市這幾年拆除了市區內大部分的小鍋爐,使集中供熱面積大大增加,大氣質量明顯好轉。
城市供熱立法 明確各方責任義務
調研組在調研當中發現,為保證供熱體制改革順利進行,我國北方部分城市都對城鎮供熱進行了立法。吉林、遼寧、天津等省市出臺了《城市供熱管理條例》或《城市供熱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山東、河北、新疆等省、自治區也即將出臺相關法規。
在這些法規中,各地對相應的供熱收費制度、低收入家庭采暖保障、設施節能改造、供熱市場化以及政府監管責任等問題都做出了明確規定,強化了政府責任,維護了供、用熱雙方的合法權益,為推進改革的順利進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欒永剛說,哈爾濱市也在加緊供熱方面法規的制定,目前已有《黑龍江省城市供熱管理條例》做參考。哈爾濱市供熱改革,將充分考慮到城市整體用戶的供熱保障,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進一步開放供熱市場,讓有資質的供熱企業以特許經營的方式參與市場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