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夢榕 劉宏鵬 張建松
隨著國家一系列鼓勵政策的相繼頒布實施,和傳統化石能源不同的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核能等新型能源的研發、推廣迅速升溫。我國新能源產業進入加速發展、追趕世界先進國家的關鍵時期。但是,記者采訪北京、上海、湖北、廣東等地的專家認為,從歐洲、美國、日本、巴西和印度等國的發展經驗和我國現實條件來看,技術、政策、人才等因素仍制約著我國新能源的產業化進程。
我國新能源建設升溫迅猛
隨著我國《可再生能源法》及其配套辦法在2005年2月和2006年初的頒布實施,新能源發電的價格管理、費用分攤以及并網等問題得到解決,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如虎添翼。業內專家形容新能源的發展態勢是“打開了蓋子,噴涌而出”。未來一個時期的新能源產業發展速度,將可能突破國家規劃的發展規模。
就風電而言,按規劃至2020年全國風電裝機容量為3000萬千瓦。近年來國家推行風電特許權項目建設,調動了各方投資風電建設的積極性,促進了風電建設的規模化發展。以龍源集團為例,其風電發展目標是2010年裝機容量達到300萬千瓦,2020年達到700萬千瓦。新疆、湖北、廣東等地的專家認為,今后幾年全國風電裝機容量將會成倍增長,到2020年全國風電裝機容量將可能超過國家規劃的3000萬千瓦水平。
以核電為例,全國除了已有核電項目的廣東、浙江等省外,至少還有包括湖北、湖南、安徽、江西等10多個省市提出了各自的核電發展計劃,有的省已經完成前期選址,并和有關電力集團簽訂了合作開發核電的協議。廣東省還制訂出詳細的核電專項規劃,到2020年廣東省核電將建成裝機容量2400萬千瓦,在建1000萬千瓦,占全國核電總裝機容量的60%。屆時,珠三角、粵東、粵西以及粵北等地將出現一個龐大的核電群。作為國家核電建設的兩大主力軍,中廣核集團和中核集團也制訂出宏偉的規劃。其中,僅中廣核集團規劃,到2020年,核電投產裝機容量力爭達到3400萬千瓦,在建1600萬千瓦,并擁有一批后備廠址。我國核電的發展也很可能突破國家制定的到2020年達到4000萬千瓦的規模。
此外,由于國家規定大型發電企業所發電力中可再生能源應占一定比例,國電集團等電力集團紛紛將新能源作為企業發展的新增長點,上馬風電、太陽能、生物柴油、沼氣等新能源項目。如長江三峽總公司將自己定位于以水電為主的清潔能源集團,中廣核集團將自己定位于以核電為主的清潔能源集團,兩家公司都成立了新能源公司,開始開發風電并計劃上馬太陽能等項目。其中,三峽總公司在江蘇、中廣核在內蒙古等地已上多處風電項目。
制約新能源產業化的幾大因素
推進新能源產業化進程,是新能源從補充能源轉化為替代能源的必然選擇,也是國際通行的做法。近年來,我國為促進新能源產業化,在技術進步、政策激勵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目前核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已能實現規模化開發和利用。其中,核能目前我國采用的是世界上通用的改進型二代技術,風電我國已基本具備單機容量750千瓦及以下風機設備的制造能力,太陽能光伏發電技術成熟運行可靠,我國太陽能熱利用方面處于世界前列,全國太陽能熱水器用量和生產量均居世界第一。生物質能中沼氣技術最成熟,全國已建成沼氣池超過1700萬個。我國的新能源種類多,發展階段也不相同,但在許多重大問題上存在一些共性的制約因素,這些制約因素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研發能力弱,核心技術落后。盡管我國在某些新能源領域的技術水平較高,也形成了一定的產業規模,但總體水平仍較低,特別是核心技術落后。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局長徐錠明在北京舉辦的新能源論壇上說,當前我國還沒有專門從事風電、太陽能和生物質能技術研究的專業機構,設備制造水平和制造能力很弱,可以說,裝備制造業制約了新能源的發展。很多設備和技術主要依靠進口,且資源評價、標準規范、檢測認證等都很不完善。在風力發電方面,國外風力發電機組已達到兆瓦級,4.5兆瓦級的風電機組也已面世,我國目前本土化生產的最大風電機組只有750千瓦,1兆瓦的機組才剛研制出來。目前我國已安裝的風電機組85%左右要進口。在太陽能利用方面,太陽能光伏發電盡管未來市場很大,但現實市場較小,加上受技術和成本問題影響,在我國尚不能大規模推廣應用;太陽能熱利用市場龐大但技術單一,企業眾多但科研投入少,有關政策難到位,難以與國際太陽能熱水系統技術水平低,缺乏系統設計軟件技術。
二、缺乏完整、有效的激勵機制和政策體系。新能源產業大多具有規模小、資源分散的特點,始終存在成本高的“不經濟”問題。國家風力發電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副主任于午銘說,政府出臺促進發展新能源產業的政策,最重要的是要讓新能源產業的投資回報率高于常規能源產業,讓投資者有錢可賺。事實上,目前國家對新能源的激勵太過抽象,操作性不強,在實踐中難以落實優惠政策。
以稅政策為例。雖然國家有一定的優惠政策,如風力發電增值稅減半等,但從總體上看,目前國家對新能源開發利用的優惠政策還比較少,體系不完整,支持力度明顯不足,而且政策的穩定性較差,沒有形成鼓勵其持續發展的經濟激勵機制。在融資方面,國家雖然已設立專項基金,推進新能源發展,但還未形成穩定的政府投入機制,另外,目前國家對新能源發展缺乏必要的金融政策支持,不利于一次性投資較大、短期內難以獲利的新能源項目建設運營。以風電為例,過去5年的技術進步已使風電成本下降了約20%,但是,目前風電的上網電價仍比平均電價高,且風電企業一次性投資多,還貸壓力大,而且在還貸期內難以取得盈利,影響投資者信心。太陽能、氫能的成本更高,嚴重束縛了其發展速度和規模。
三、隨著我國新能源產業的快速發展,相關人才匱乏的問題日益突出。長江三峽總公司計劃發展部副主任李靖說,三峽總公司今年已同江蘇、浙江有關方面簽訂協議進軍風電開發領域,眼下最擔心的就是專業人才缺乏問題。不僅項目建設急需成熟的高級專業人才,此后的項目運行、設備維護,所需中等專業人才數量更多。現在就需要有意識儲備有關人才,包括技術人才、售后服務人才、運營人才等。
據中廣核電集團總經理助理張煒清介紹,我國核電人才存在專業結構性短缺、高級技能人才短缺、高級經營管理人才短缺等問題,2005年中廣核集團按照承擔國家50%核電新項目開發、建設和運營管理的設想,每年需要招聘和培養超過1000人的人才隊伍,到2020年使工程建設和運營管理隊伍從現在的3000人左右增加到12000人左右,才能滿足國家核電規模化發展的要求,人才缺口大,隊伍建設任務繁重。
專家建議,新能源產業化需要形成全社會支持的環境
專家認為,新能源產業化是保障我國能源供應安全的基本途徑,是我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本要求,需要形成全社會積極參與和支持的良好環境。鑒于我國新能源產業發展現狀,專家提出以下建議:
一、組織力量對相關新能源核心技術進行國家科技攻關,同時扶持企業研發。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其在新能源科技研發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美國、丹麥、德國、西班牙、英國、印度等國都有專門的國家新能源研發機構,如美國的可再生能源實驗室、歐盟的聯合研究中心等。丹麥為了占領風力發電制造技術的制高點,累計投入了20多億歐元的研發經費,支持研究機構和企業開展風力發電設備與零部件的研發和產業化。日本和美國僅用于光伏發電研發的年平均費用就超過一億美元。我國應借鑒國外政策,在一些重大核心技術方面進行國家科技攻關,同時鼓勵以企業尤其是裝備制造業為主體的技術進步,實現新能源核心技術的本土化。
二、細化國家政策鼓勵新能源發展。新能源作為新興的高技術產業,目前許多技術還處于開發階段,加上常規化石能源的開發利用并沒有考慮社會成本,導致新能源競爭性較弱。發達國家鼓勵新能源產業的發展所制定的政策中,主要有高價收購政策,即通過立法形式要求電網企業按規定電價全額收購;財稅政策,即通過投資補貼、產品補貼、用戶補貼及稅收優惠對新能源企業予以激勵;信貸扶支持政策,主要是低息、貼息貸款和貸款擔保等形式;出口鼓勵政策等。
我國目前雖然新能源在電網收購上沒有壓力,但都是一事一議型,需要企業去和電網企業交涉,缺乏穩定性。再加上我國各有隸屬的管理體制,亟須各部門在國家能源政策的框架下,達成推廣應用新能源的共識,為新能源企業制定細化的易落實和政策和措施,同時制定促進企業、個人使用新能源的經濟激勵措施。
三、充分發揮各級地方政府的作用,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到新能源發展中來。新能源的研發固然重要,但其試驗、示范、推廣也須特別重視,產業鏈條才能各環節協調一致。發展改革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史志新博士認為,在傳統的石油、天然氣經營管理體系中,地方政府的影響力有限。而新能源項目因為具有分布廣、規模小、投資少的特點,所以在其推廣、管理過程中,地方政府可以發揮非常重要的作用。實踐表明,一些促進新能源推廣應用的地方法規和做法正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以我國中部的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為例,該地區農民人均年收入只有1600多元,低于全國和湖北省平均水平,地方政府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推廣體系,使全州一半的農民用上了沼氣這種新能源。
四、結合新能源項目建設,組織高校、科研院所設置相關新能源專業,與企業緊密結合培養專業人才。專家指出,在相當長時間內,新能源投資商和設備制造商在人才需求上會有一些重復,這更加大了人才缺口。當前,要抓住有關高院專業調整的契機,國家和企業應有意識地引導高校開展新能源所需人才的培養。另外,針對企業反映的高校人才不能拿來就用、實踐性差的問題,企業可有意識地與高校聯合辦學,如企業與高校簽訂就業協議,讓大學生用一段時間到企業實習,熟練掌握企業所需的技術,畢業就能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