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內蒙古環保局了解到,為實現2007年主要污染物減排計劃目標,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近日制定自治區2007年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實施方案。
據了解,方案對二氧化硫減排提出了具體實施要求,今年關停50臺小火電機組,容量為100.2萬千瓦;確保已建脫硫機組的正常穩定運行,發揮脫硫效益;今年安排15臺裝機容量562萬千瓦機組和兩個熱電廠6臺鍋爐的脫硫建設工程;新建電廠脫硫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步通過168小時運行測試,經脫硫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機組方可投入運行。
方案也對化學需氧量減排提出了具體實施要求,確保已有城市和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的正常穩定運行;加快城市污水處理廠和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的建設,確保今年11個污水處理項目投入運行;化工、造紙、制藥、發酵、印染、紡織、釀造、食品加工等企業要依法實行清潔生產審核,提高中水回用率,減少生產廢水直接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