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鼓勵哈爾濱市熱源單位、供熱單位逐步改造陳舊供熱設施,提高供熱設施效率,節能降耗的《哈爾濱市煤熱價格聯動實施辦法》近日實施。今后,當供熱煤炭到場價格變動超過10%后,相應調整熱力出廠價格。當煤炭價格上漲時,供熱單位將消化10%至30%的漲價因素。 供熱單位消化部分煤價上漲因素.據了解,為保障《----辦法》的順利實施,市價格主管部門將會同供熱主管部門對哈爾濱市熱源生產煤炭價格實行監測。因煤炭價格上漲因素以外的其他供熱生產成本上漲,需調整供熱價格的,市價格主管部門將會同供熱主管部門依照法定程序組織熱價調整工作。據悉,煤熱價格聯動后,市供熱主管部門將制定計劃,加大現有分散小鍋爐的拆除并網力度,降低供熱煤耗指標